两年前见了一稿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的征求意见稿,现在又见了一次,还是征求意见稿,只能说明多方力量角逐,至今未果。新的草案试图解决劳资双方现在的一些焦点问题和难点问题,也试图调和双方的矛盾,但从公布的草案来看,未毕尽如人意。
在中国,一部法律颁布之后总是需要发布实施细则才能更具有操作性,而劳动合同法在其实施条例颁行后矛盾仍然激烈,而且分歧颇大,所以才会需要相应的司法解释,司法解释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理解为法官再次立法,因此很有必要对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征求意见稿进行梳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