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触一单案例,一女职工休产假,届满之后,没有回单位上班。公司的人力资源感觉十分头痛,难以有效处理。
在交流中,问到此员工不回来上班的原因,得知此员工在休产假之前,所任职的项目在其产假期间已经完成,项目组已经解散,所以如果此员工回来上班的话,公司只能将其安排到另外一个项目上。但是原来的项目离此员工的居住地十分近,步行即可上班;而新的项目是在京郊,单程就需要一个半小时。今年由于房地产行业萧条,单位所运作的项目全在京郊,市区里确实没有项目。
如果换作我,我也不会来上班。这个变化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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