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数一些公司年休假中的“霸王条款”

在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中,关于带薪年休假中的一些“霸王条款”,应当得以纠正。 

小宋是某公司员工。

今年7月,他想休带薪年休假,陪放暑假的女儿出去旅游。但是当他来到人力资源办公室领取休假条时,

hr却交给他一本新制度手册:“这是今年公司修改后的规章制度,你好好看看其中关于年休假的规定吧!”小宋疑惑地将目光投向上面的条文,当看到其中“职工自今年7月起,每天提前1小时下班,直至折抵法律规定的当年年休假时长,公司不再接受个人年休假申请”的文字时,他差点以为自己眼花看错了。他将这本手册狠狠扔在了地上:“公司怎么能这样占我们的便宜?!”

经过和公司管理人员的激烈争论,小宋仍然没能讨回自己的休假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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