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员工集体停工可否解雇?

部分企业在进行股权转让时,所在企业员工对此法律规定却不买账,声称股权转让换了“老板”,实际变了“用人主体”,要求企业重签合同并支付年资补偿,甚至提出了2N+1或更高的要求。

股权转让员工集体停工可否解雇?
股权转让,实际就是《劳动合同法》中所规定的变更投资人。《劳动合同法》第24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也即是企业无需因为发生股权转让而支付员工年资补偿。但是,部分企业在进行股权转让时,所在企业员工对此法律规定却不买账,声称股权转让换了“老板”,实际变了“用人主体”,要求企业重签合同并支付年资补偿,甚至提出了2N+1或更高的要求。企业不应允时,员工经常以集体停工的方式给企业施加压力,而企业要求员工推举代表进行沟通时,员工一方面怕被秋后算账而不愿意推选代表,另一方面继续集体停工来迫使企业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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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评论
青山绿水
同意律师观点,中庸之道在这里确实不适用
201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