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询问:
我三年前应聘进了一家集团公司,与该集团公司下属的某仓储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在那儿担任仓储管理工作。这家集团公司经营规模蛮大,在许多城市都开设了子公司,而在上海像我们仓储公司这样的子公司就有三家。虽然,我们都与子公司签了劳动合同,但几家子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都是总公司派人统一负责。去年年底,因为集团公司经营策略调整,我所在的子公司需要精简人员,我被调到了上海的另一家子公司某物流公司工作。因为两家单位都是独立法人,所以仓储公司为我办理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物流公司则同时办理了录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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