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深户女职工不能报销生育医疗费用?

根据《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并不负有为非深户职工缴交生育医疗保险费的强制性义务。那么假如在用人单位未为非深户女职工缴交生育医疗保险费的情况下,女职工的生育医疗费用应该由谁承担?

非深户女职工不能报销生育医疗费用?

深圳于2011年就已经启动了《深圳经济特区生育保险条例》的立法工作,可惜至今仍是千呼万唤没出来。

深圳条例至今尚未正式出台,但是国家层面关于生育保险的规定其实已经比较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进一步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本文是 HR730 VIP 会员专属内容

请登录

成为VIP会员

  • 专栏 一周点击 TOP5
发表评论请登录 , 没有账号? 请注册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