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的“社保三问”(上)

每年度第二季度都会公布最新数据,其中包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保缴费基数范围,这些工资标准的规范与每年度公布的社保基数范围有着什么样的联系?笔者通过“社保三问”来为大家解答。

每年度第二季度是人力资源工作者非常期待的一个阶段,也是很多劳动者非常关心的一个时期。不仅是因二季度是每年许多新数据公布实施的时候,更主要是因为着这些数据关切着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和企业的人力成本。在这些数据中,最令人期待的无疑是公布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保缴费基数范围。就上海市而言,规范性的工资标准在两个层面中进行了明确:

1、普通岗位。在《关于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沪人社综发〔2014〕6号)中明确了:“从2014年4月1日起,本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620元调整为18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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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评论
Sophie
江苏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在剔除不包括内容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2015年03月05日
Moon
我是江苏的,即员工实发工资+个人缴纳社保+个人缴纳公积金不少于规定的最低工资即可。不知对否?
2015年0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