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飞翔(一)

为了跳槽,飞行员赵洪与国航对簿公堂,历时近三年,该案经过仲裁、法院一审、二审和再审,终于调解结案,赵洪获得了自由,成为国内首位未支付费用即获自由身的机长。

媒体披露,15家航空公司的230名飞行员近日联名致信中国民航局,要求自由流动,要求在行业内废止飞行员离职限制。而此次上书,却是源于飞行员赵 洪与国航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为了跳槽,飞行员赵洪与国航对簿公堂,历时近三年,可谓旷日持久,一波三折。该案经过仲裁、法院一审、二审和再审,终于调解 结案,赵洪获得了自由。此案让受此困惑的飞行员看到了一线生机,于是有了上书一事。

飞行员流动问题由来已久,自航空市场开放以来,此类纠纷 不断,而且持续升温。一方面是民营航空公司亟需有经验的飞行员,尤其是机长,但此类人员培训周期长、费用高,所以到处挖角;另一方面是国有航空公司以各种 理由不放人。这事最后闹到国务院去了,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民用航空总局2005下发了 《关于规范飞行人员流动管理保证民航飞行队伍稳定的意见》〔民航人发(2005)104号〕,其中规定:“对招用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在职飞行人员的,应当与 飞行人员和其所在单位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并根据现行航空运输企业招收录用培训飞行人员的实际费用情况,参照70-210万元的标准 向原单位支付费用。对未与原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飞行人员,不得建立新的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飞行人员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 约定了违约责任的,飞行人员应当按照约定承担相应责任”、“要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内容,明确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和标准”、“对未按规定与原用人单 位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及其相关手续的、且未与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暂停飞的飞行人员,不得批准其恢复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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