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小坤 专栏

“三来一补”企业的转型补偿

在“三来一补”企业转型过程中,不少员工要求“三来一补”企业支付年资补偿,要求“买断”,甚至因此引发了不少激烈的冲突,给转型工作带来不小的障碍。

“三来一补”是指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是改革过程中的产物,但严格意义上讲这类“企业”其实只是外方在中国经过特别许可而设立的一个分支机构,一个部门。

近来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三来一补”企业都被要求转型。所谓转型,就是不再办“三来一补”,直接注册成立为独立法人企业,作为特定历史产物的“三来一补”企业走到尽头了。

在转型过程中,却产生了意想不到的波折,不少员工要求“三来一补”企业支付年资补偿,要求“买断”,甚至因此引发了不少激烈的冲突,给转型工作带来不小的障碍,所以是否需要补偿一事成了此类企业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政府显然也关注到了这个问题,甚至内部下文,提出了“原地不停产转型”的新概念,并明确确认:“此种情况建议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理由是《劳动合同法》第33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根据此条文的精神,用人单位事项变更,只要不影响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都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关支付经济补偿的范畴”。而且深圳市劳动行政部门也下发纪要,对“三来一补”企业升级转型过程中的劳动关系处理问题作出如下规定:“三来一补”企业升级转型后,企业如果承接了原企业的权利义务的,则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员工以企业升级转型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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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小坤
律师,法学博士,广东瀚诚律师事务所主任

广东瀚诚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学博士

著名劳动法专家:长达20年的劳动法从业经历,曾任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首席劳动仲裁员,深圳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员,参与众多法律法规的起草工作。现任深圳市总工会建设和谐劳动关系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

资深的从业经历:担任众多500强企业在华法律顾问,处理过逾千起劳动争议。

深厚的学术背景:法学博士,深圳大学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研究所研究员。

丰富的授课经验:主讲数百场劳动法规相关的培训与大型会议。

工作经历

彭律师是广东瀚诚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

彭律师担任众多知名企业法律顾问(其中包括平安保险集团、平安银行、华为、华强集团、粤港供水、华丝股份、长城国际、艾默生电气、雅达电子、深日油墨、柯尼卡美能达、埃赛力达、奥兰若、艾奕康、赛尔康、科博贸易、利丰采购、黛丽斯、爱斯福电讯设备等),处理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的,尤其是涉及劳动关系方面的各类法律问题,接受法律咨询并提供法律意见,审查修改起草劳动合同、内部管理制度及法律意见书等各类法律文件,代理客户在各级仲裁庭和法院参与劳动纠纷、合同纠纷以及知识产权纠纷等仲裁和诉讼活动,处理过逾千起劳动争议。

教育背景

彭律师拥有武汉大学法学博士、西安交通大学法学硕士及武汉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经济师资格、企业法律顾问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