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三角律师事务所 专栏

病假员工管理(续三)

医疗期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医疗期满后,怎么证明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员工离职要求医疗补助费,公司该不该付?

Q10:医疗期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A10:医疗期能否解除劳动合同取决于解除的主体和理由。法律对医疗期给予解雇保护,但是需注意:(1)医疗期仅限于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若员工有严重违纪等符合第三十九条等情况,可以解除;(2)医疗期内,法律虽然限制了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并没有限制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更没有限制员工单方自行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Q11:医疗期满后,怎么证明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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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三角律师事务所

中国首家以劳动人事法律服务为主导业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总部位于上海浦东陆家嘴金融贸易区,设有北京、苏州、深圳分所;

团队共有四十多名专职律师,为近两百家中外知名企业提供劳动法专项法律服务;

首席合伙人陆敬波,知名劳动法专家、讲师、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兼职仲裁员、上海财大、上海大学等四所高校的兼职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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