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小坤 专栏

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正式征求意见稿点评

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终于发布了一个正式的《征求意见稿》,从此次《征求意见稿》的重点问题来看,关乎实质性问题的并不多,没有解决现在的焦点矛盾。

又过了一年,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终于发布了一个正式的《征求意见稿》,这个司法解释四搞了四年,N易其稿,感觉这次是来真的了,应该会通过。

这份正式的《征求意见稿》估计还得挨骂,十八条里重点关注了竞业限制等问题,而一年前的几个重点问题,比如两次是否要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问题、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和包薪制问题、如何调整工作岗位问题,全都回避了。从此次《征求意见稿》的重点问题来看,关乎实质性问题的并不多,没有解决现在的焦点矛盾,可能还打算再观望观望,然后根据风向再出司法解释五吧。

下面针对这次《征求意见稿》的重点问题简单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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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评论
Jenny
彭律师:新司法解释的第十四条第一款,是否可以顺理推断用到员工试用期内不提前3天和试用期后不提前30天通知单位而离职的,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承担招工费用损失的,也可获得支持呢?谢谢!
2012年07月02日
彭小坤
律师,法学博士,广东瀚诚律师事务所主任

广东瀚诚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学博士

著名劳动法专家:长达20年的劳动法从业经历,曾任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首席劳动仲裁员,深圳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员,参与众多法律法规的起草工作。现任深圳市总工会建设和谐劳动关系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

资深的从业经历:担任众多500强企业在华法律顾问,处理过逾千起劳动争议。

深厚的学术背景:法学博士,深圳大学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研究所研究员。

丰富的授课经验:主讲数百场劳动法规相关的培训与大型会议。

工作经历

彭律师是广东瀚诚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

彭律师担任众多知名企业法律顾问(其中包括平安保险集团、平安银行、华为、华强集团、粤港供水、华丝股份、长城国际、艾默生电气、雅达电子、深日油墨、柯尼卡美能达、埃赛力达、奥兰若、艾奕康、赛尔康、科博贸易、利丰采购、黛丽斯、爱斯福电讯设备等),处理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的,尤其是涉及劳动关系方面的各类法律问题,接受法律咨询并提供法律意见,审查修改起草劳动合同、内部管理制度及法律意见书等各类法律文件,代理客户在各级仲裁庭和法院参与劳动纠纷、合同纠纷以及知识产权纠纷等仲裁和诉讼活动,处理过逾千起劳动争议。

教育背景

彭律师拥有武汉大学法学博士、西安交通大学法学硕士及武汉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经济师资格、企业法律顾问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