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见诸于《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对此通常的理解是:劳动者只要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用人单位必须要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除非劳动者主动要求签订固定期限合同。
真的是这样吗?
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见诸于《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对此通常的理解是:劳动者只要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用人单位必须要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除非劳动者主动要求签订固定期限合同。
真的是这样吗?
著名劳动法专家:善于灵活合法处理劳动纠纷,擅长事前预防劳动社保法律法规风险,降低用工成本、减少劳动纠纷、保护商业秘密。曾任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资深劳动仲裁员,获“广东省优秀劳动仲裁员”、“深圳市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资深的从业经历:长达10年的劳动法从业经历,长期担任审理组长,审理劳动争议案件2000余宗。担任多家知名企业的法律顾问,其中包括利丰贸易公司、中粮集团深圳公司、赛格晶端显示器公司、先进微电子公司等,并曾为众多机构、企业提供劳动法律法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