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桂彬 专栏

关于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建议

近期北京、广州、深圳均公布了最新的社会平均工资数据,唯独上海还在等候。但现行的社保缴费基数也存在极大的问题,本文将分析涉及的问题并提出个人建议。

近期北京、广州、深圳均公布了最新的社会平均工资数据,唯独上海还在等候。但存在一个明显的问题是,社会平均工资每年刚性增长5-10%,导致无论是企业用工成本还是个人实际收入都会受到极大影响,企业每年的利润增长跟不上社保成本的增长速度,而普通劳动者每月扣除近千元的五险一金个人部分也感到力不从心,缴费基数和工资标准倒挂的情况越来越多(如缴费基数7000,实际工资只有4000)。

笔者认为,现行的社保缴费基数存在极大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1、社会平均工资统计数据不能反映员工的真实收入水平。统计部门统计的工资收入并未覆盖全部法人单位,特别是未覆盖不规范经营的大量中小企业,一般以规模较大的国有、外资企业抽样统计为主,大量不规范经营的中小企业工资收入并未列入其中导致“社会平均工资”虚高。这固然有利于提升退休人员的待遇,但另一方面却与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脱节。

2、部分地区的社保缴费中单位部分系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确定,而非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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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桂彬
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汇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洪桂彬律师专长于公司法、劳动法与争议解决,同时熟知人力资源管理与用工成本实践(社保/财税),在跨区域员工关系治理、高管治理、竞业限制及商业秘密等领域有丰富的执业经验。2013年曾参与《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劳务派遣规定》《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修订)》等多部法规的立法专家讨论与建议工作,并为多家世界500强在华企业提供劳动关系综合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