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斌 专栏

“单休”和“大小周”:周六工资需要“补差”吗?

公司主张“单休”职工的固定工资中已包含了一周6天的工资,故其周六工作不需支付加班工资,但职工却要求支付休息日加班的双倍日工资,最后法院判决支付单倍的工资差额。法院这样判决是出于何种考虑?

对于实行“单休”(每周休息一天)和“大小周”(隔周休息一天)制职工,应如何支付加班工资,一直是热门话题。在标准工时制下,无论是“双休”,还是“单休”或“大小周”,只要是每日工作超过8小时,或者每周工作超过40小时,或者每周末至少休息1日,就应支付加班工资。

但在去年上海审理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中,公司主张与“双休”职工固定工资中只包含一周5天的工资不同,某“单休”职工的固定工资中已包含了一周6天的工资,故其周六工作不需支付加班工资,但职工却要求支付休息日加班的双倍日工资,最后法院判决支付单倍的工资差额。法院这样判决是出于何种考虑?

  • 周斌 专栏文章点击 TOP5
发表评论请登录 , 没有账号? 请注册
热门评论
周斌
劳动法专家

周斌(阿斌),劳动法专家,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杂志主编,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博“上海12333”负责人,资深劳动法专栏作者。

2008年起在《人才市场报》每月点评劳动争议典型案例,2011年他在《劳动报》上的劳动法专栏文章获得第二十届上海新闻奖。

他是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劳动保障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浦东新区劳动保障学会理事,兼任上海合拓企业管理公司《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主讲教师、上海市总工会培训中心《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教师、上海市劳动保障学会《人事上岗证书》培训教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人力资源法务咨询师》培训教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