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桂彬 专栏

实施跨境人力资源管理,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需要签订集体合同吗?

《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新规对于一些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的特殊情形给予监管豁免,即涉按照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和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实施跨境人力资源管理,确需向境外提供员工个人信息的。那么如何看待这一规定中的表述呢?

2024年3月22日,《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公布实施。新规对于一些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的特殊情形给予监管豁免,其中第五条规定: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免予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订立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通过个人信息保护认证:(二)按照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和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实施跨境人力资源管理,确需向境外提供员工个人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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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桂彬
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汇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洪桂彬律师专长于公司法、劳动法与争议解决,同时熟知人力资源管理与用工成本实践(社保/财税),在跨区域员工关系治理、高管治理、竞业限制及商业秘密等领域有丰富的执业经验。2013年曾参与《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劳务派遣规定》《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修订)》等多部法规的立法专家讨论与建议工作,并为多家世界500强在华企业提供劳动关系综合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