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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歧视典型案例探析

就业歧视的表现方式很多,包括通过种族、肤色、信仰等与生俱来的“先赋因素”表现,有时企业HR的主观偏见也可能会不经意、不严谨表达出来。本文将通过典型案例探讨如何避免招聘中的就业歧视问题。

 案例一 

基本案情

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乙肝病毒携带者在就业时屡屡受挫,尤其是原国家人事部于1994年6月颁布《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第一次将乙肝检测作为“硬指标”,“乙肝歧视”成为就业中的普遍现象。张先著提起诉讼的“中国乙肝歧视第一案”,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

2003年6月,25岁的张先著报名参加公务员考试。经过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第一,按规定进入体检程序。体检报告显示其乙肝两对半中的HBsAg、HBeAb、HBcAb均为阳性,主检医生确定其体检不合格。张先著随后进行复检。复检结论仍为不合格。依照体检结果,人事局以口头方式向张先著宣布,因体检结论不合格而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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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三角律师事务所

中国首家以劳动人事法律服务为主导业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总部位于上海浦东陆家嘴金融贸易区,设有北京、苏州、深圳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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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合伙人陆敬波,知名劳动法专家、讲师、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兼职仲裁员、上海财大、上海大学等四所高校的兼职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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