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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判决支付工资却没有代扣个税,企业要承担税金?

在裁和法院的裁判文书上,很少情况下会标明判决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工资、奖金、未签合同二倍工资等金额是税前还是税后金额。那么用人单位在执行判项金额时是否要正常扣税?

由于在仲裁和法院的裁判文书上,很少情况下会标明判决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工资、奖金、未签合同二倍工资等金额是税前还是税后金额,用人单位在执行生效文书时面临着两头难的问题:一方面要维护生效文书的公信力,即按照调解或者判决的金额进行全面履行,否则另一方申请强制执行时可能要面临补差和支付利息的风险;另一方面则要依法承担代扣代缴的义务,否则将会面临被税务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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