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先广 专栏

裁撤所有部门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吗?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过协商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当无任何经营业务,裁撤所有部门及岗位,是否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案情简介

马某于2012年11月9日入职央广众和公司,担任综合维修员,双方于2017年11月9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央广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央广传媒集团)系央广众和公司的唯一股东。央广众和公司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现有办公大楼及新购办公场所的物业管理为主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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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先广
上海劳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现任上海劳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执业年限15年。

上海市律师协会劳动法律委员会委员;全国检察院系统民事抗诉案件专家咨询委员;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舆情内参中心长期合作专家

出版近20本法律专著:在法律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劳动合同法深度释解与企业应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防范与操作实务》、《社会保险法深度释解与企业应对》等专著近20本。

国内40多个城市讲授法律理论与实务类系列课程1000余场: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杭州、合肥、郑州、乌鲁木齐、太原、呼和浩特、武汉、长沙等40余个城市讲授法律类课程1000余场。

担任数十家世界500强和知名企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