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小坤 专栏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的修改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将于2012年4月25日再次审议,估计会通过,媒体上此前披露修改的内容众多,本文仅就笔者认为的两个主要修改点聊聊。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将于2012年4月25日再次审议,估计会通过,媒体上此前披露修改的内容众多,本文仅就笔者认为的两个主要修改点聊聊。

第一个修改点是用人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比例从10%提高到了13%。深圳一直以来以用人单位养老保险的缴纳比例全国最低为荣,并私下强调此为重要的投资环境之一,此次提高比率并非因为深圳养老保险空心因素,而是因为国家规定养老保险流转比例为12%,高于深圳原有征缴比例。2009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自2010年1月1日就开始了养老保险的转移新政: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深圳市自己调研的结论是:我市历年来共济金的缴费标准均低于10%,意味着转移出去的人员都要由共济金贴钱,从而导致共济账面亏损,影响我市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收支平衡。所以,修例在所难免。此外,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数表述也有所调整,原来法条中的表述是“按员工个人缴费工资”缴纳,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中的表述调整成了“按单位缴费基数”缴纳,而按单位缴费基数则被界定为“本单位职工缴费基数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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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小坤
律师,法学博士,广东瀚诚律师事务所主任

广东瀚诚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学博士

著名劳动法专家:长达20年的劳动法从业经历,曾任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首席劳动仲裁员,深圳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员,参与众多法律法规的起草工作。现任深圳市总工会建设和谐劳动关系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

资深的从业经历:担任众多500强企业在华法律顾问,处理过逾千起劳动争议。

深厚的学术背景:法学博士,深圳大学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研究所研究员。

丰富的授课经验:主讲数百场劳动法规相关的培训与大型会议。

工作经历

彭律师是广东瀚诚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

彭律师担任众多知名企业法律顾问(其中包括平安保险集团、平安银行、华为、华强集团、粤港供水、华丝股份、长城国际、艾默生电气、雅达电子、深日油墨、柯尼卡美能达、埃赛力达、奥兰若、艾奕康、赛尔康、科博贸易、利丰采购、黛丽斯、爱斯福电讯设备等),处理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的,尤其是涉及劳动关系方面的各类法律问题,接受法律咨询并提供法律意见,审查修改起草劳动合同、内部管理制度及法律意见书等各类法律文件,代理客户在各级仲裁庭和法院参与劳动纠纷、合同纠纷以及知识产权纠纷等仲裁和诉讼活动,处理过逾千起劳动争议。

教育背景

彭律师拥有武汉大学法学博士、西安交通大学法学硕士及武汉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经济师资格、企业法律顾问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