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增加劳动力市场灵活性”是官方与市场的双向需求。我国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尚未作出相应修改,劳动关系的灵活性难以获得根本性释放。自发型“合约退出”成为探索灵活性的重要方式,新兴业态“增量”就业领域主要表现为“去劳动关系”“自雇化”就业的蓬勃发展,传统业态“存量”就业领域主要表现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选取劳动者可弃权事项有限度地退出劳动法调整。
[摘要]
“增加劳动力市场灵活性”是官方与市场的双向需求。我国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尚未作出相应修改,劳动关系的灵活性难以获得根本性释放。自发型“合约退出”成为探索灵活性的重要方式,新兴业态“增量”就业领域主要表现为“去劳动关系”“自雇化”就业的蓬勃发展,传统业态“存量”就业领域主要表现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选取劳动者可弃权事项有限度地退出劳动法调整。
劳动法权威专家:中国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总干事、中国律师协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保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华东政法大学劳动法律服务中心主任。曾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论证和起草工作。
著名的研究学者:1987 年开始从事劳动法学研究以来,公开发表有关劳动法律方面的论著约400余万字。
丰富的实践经验:善于处理劳动法领域疑难案件,在兼任众多社会工作的同时还担任了强生、家乐福、上海市企业家联合会等数十家公司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经常应邀参加全国范围内各级法院及社会其他阶层的讲课,具有丰富的讲课经验,有极强的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