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斌 专栏

“离职两个月工资还在发”,公司可要求返还吗?

离职后继续收到原公司支付的款项,可能有两种情况,一是劳动者应得的,二是“不当得利”。本文就来详细说一说用人单位如何防止“不当得利”纠纷的发生。

最近,一则“离职已经离职两个月了,工资还一直在发”的话题冲上了热搜。

一位网友发帖说:“我已经从上家公司离职两个月了,现在一直在家里待业,然后上个月收到了前公司的工资,我以为是奖金或者提成之类的,然后开开心心买这个那个的,钱花差不多了,然后这个月我又收到了工资……我严重怀疑是不是原单位财务搞错了,我要不要找前公司领导问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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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斌
劳动法专家

周斌(阿斌),劳动法专家,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杂志主编,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博“上海12333”负责人,资深劳动法专栏作者。

2008年起在《人才市场报》每月点评劳动争议典型案例,2011年他在《劳动报》上的劳动法专栏文章获得第二十届上海新闻奖。

他是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劳动保障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浦东新区劳动保障学会理事,兼任上海合拓企业管理公司《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主讲教师、上海市总工会培训中心《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教师、上海市劳动保障学会《人事上岗证书》培训教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人力资源法务咨询师》培训教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