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三角律师事务所 专栏

新业态从业人员适用工伤保险问题的实证研究

近年来新业态从业人员的数量大幅增加,群体画像主要为外卖小哥、网约车司机等。新业态从业人员面对着职业伤害风险高,社会保障机制不完善,劳动关系界定不清等现实问题。

前言

新业态是指以平台经济为代表的新就业形态,这是互联网、大数据行业与传统行业结合发展的产物。新业态从业人员是指依附在新业态形势下就业的劳动者,伴随着平台经济的快速发展,近年来新业态从业人员的数量大幅增加,群体画像主要为外卖小哥、网约车司机等。广大新业态从业人员的辛勤工作显著提高社会生活的便捷度,但新业态从业人员本身却面对着职业伤害风险高,社会保障机制不完善,劳动关系界定不清等现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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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合伙人陆敬波,知名劳动法专家、讲师、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兼职仲裁员、上海财大、上海大学等四所高校的兼职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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