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保华工作室 专栏

工伤职工劳动关系结束后产生的后续医疗费谁承担?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工伤产生的医疗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应由工伤基金承担[1]。那么在劳动关系结束后,工伤职工后续产生的医疗费[2],应该由谁承担?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工伤产生的医疗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应由工伤基金承担[1]。那么在劳动关系结束后,工伤职工后续产生的医疗费[2],应该由谁承担?

一、法律规定

对于劳动关系结束后的后续工伤医疗费如何承担,国家层面及多数地方都没有明确规定,只有少数地方有相关规定,如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裁审衔接工作谈会议纪要》第九条:

  • 董保华工作室 专栏文章点击 TOP5
发表评论请登录 , 没有账号? 请注册
热门评论
董保华工作室

董保华工作室以董保华教授为首席专家,配备多名精通劳动法律实务的专业人士组成专家团队,专门从事企业劳动人事法律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