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徐急了 专栏

收入来源地判定

境内所得境外所得傻傻分不清?

随着跨境人士商务活动的日益频繁,跨境人士个税相关的问题也多了起来。

之前的文章中我们讨论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地的时候提到了纳税人主要收入来源地的概念,是指上一年向纳税人累计发放劳务报酬、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金额最大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需要注意的是,当我们在讨论跨境个税管理的时候,收入来源地就是一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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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徐急了

知名的社税改革专家、企业薪税管理专家,社税政策研究应对知名讲师、顾问,最早提出“有限合规”的概念,并帮助多家知名企业以“既要合规,更要生存”为指导思想,落地社保、个税筹划,企业平台化转型方案,在合规的前提下,有效降低用工成本。


他同时是PEO普岩的创始合伙人,在咨询、培训行业有超过18年的经验,历经国企、民企、外企的管理岗位。参与并领导过成本优化、转型升级等众多企业咨询落地项目。对组织变革、风险管控、人力成本优化有丰富的经验与系统的方法论。他率领团队举办过近千场专业会议与培训课程,服务过近千家跨国公司。


他的专栏《老徐急了》被业内人士评价为社税改革应对的必读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