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泉劳动法工作室 专栏

如何理解异地履行劳动合同的标准?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对异地履行合同时,劳动标准的法律适用问题,拟定了以适用合同履行地标准的原则。这一原则的确立给用人单位异地用工带来哪些法律风险?司法审判实践又会如何认定?

案情介绍

山西省B科技公司为开拓上海市场,专门派出一支由四名销售人员组成的销售团队,在上海成立了一个代表处。四名销售人员的劳动合同都是与山西B公司签订的,合同规定:劳动报酬由基本工资、津贴加提成奖金组成,基本工资不低于B公司山西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另支付出差津贴每月200元,提成奖金按奖金发放办法,根据业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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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泉劳动法工作室

胡泉律师简介

上海市众华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律师

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专家仲裁员

上海市浦东新区劳动保障学会理事

上海人事经理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

东方电视台陈蓉博客《劳动合同法》节目嘉宾

东方早报-劳动合同法速训营、市劳动保障学会、前程无忧、人才市场报、中华英才等特邀讲师

服务过的单位:韩国三星、联想集团、中国电信、中国电网、中国烟草、中国平安、汇丰银行、百联集团、百脑汇、百安居、白猫、老凤祥、三洋等等

“胡泉劳动法工作室”微信号:china-huqu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