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2021年12月1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根据有关中央决定和国家规定新修订了《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计生条例》),新增了育儿假、护理假等假期。
为贯彻落实计生条例规定的相关假期,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2023年1月11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假期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新通过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育儿假、护理假的请休、计算等问题予以了细化规定。
前 言
2021年12月1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根据有关中央决定和国家规定新修订了《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计生条例》),新增了育儿假、护理假等假期。
为贯彻落实计生条例规定的相关假期,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2023年1月11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假期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新通过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育儿假、护理假的请休、计算等问题予以了细化规定。
中国首家以劳动人事法律服务为主导业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总部位于上海浦东陆家嘴金融贸易区,设有北京、苏州、深圳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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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合伙人陆敬波,知名劳动法专家、讲师、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兼职仲裁员、上海财大、上海大学等四所高校的兼职教授。
陆敬波律师 新浪微博:http://weibo.com/ljblawy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