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条款设计的基本原则
劳动合同条款设计的基本原则,简而言之,就是“有法定从法定,没有法定从约定”。
由于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地位不平等,这决定了劳动法有别于民商事法律,劳动合同中的意思自治非常有限。因为,为了更好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进行了一系列的强制性规定。
但是,劳动相关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事项是完全可以约定的,另外,对法定必备条款也可以进行细化约定。而这些可约定的空间才是对劳动合同设计者功力的真正考验。
一、劳动合同条款设计的基本原则
劳动合同条款设计的基本原则,简而言之,就是“有法定从法定,没有法定从约定”。
由于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地位不平等,这决定了劳动法有别于民商事法律,劳动合同中的意思自治非常有限。因为,为了更好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进行了一系列的强制性规定。
但是,劳动相关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事项是完全可以约定的,另外,对法定必备条款也可以进行细化约定。而这些可约定的空间才是对劳动合同设计者功力的真正考验。
北京盈科师事务所是一家全球化法律服务机构,总部设在中国北京,在中国大陆拥有20家办公室,在美国、英国、韩国、意大利、匈牙利、巴西、波兰、土耳其、墨西哥、中国台湾分别设有办公室,盈科律师事务所近3600名员工,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球商务法律服务,为客户创造价值。
广东省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理事
深圳市坪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解员培训专家讲师
曾任瀛和律师机构劳动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劳动法服务中心主任、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股权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
2015年度深圳优秀专业律师
2016年度瀛和律师机构优秀律师
2017年度瀛和律师机构优秀律师
2018年度瀛和律师机构品牌贡献奖
2018年度瀛和律师机构金牌讲师奖
2019年度瀛和律师机构金牌讲师奖
擅长从成本角度分析法律风险,从管理角度解决法律问题,从法律角度优化管理的三位一体角度而不是单纯从法律角度解决问题。有《人力资源法律风险管控操作实务》、《人力成本法律管控一本通》、《人力资源全流程法律风险管理手册》等专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