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三角律师事务所 专栏

互联网时代下电子劳动合同的实操运用与风险防范(上)

为了帮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更好的运用电子劳动合同,本文将在系统梳理对比当前各地电子劳动合同政策文件的基础上,对电子劳动合同实际运用中的法律风险加以提炼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风险提示,以供交流探讨。

全文目录

(上篇)

一、 电子劳动合同的形式风险:电子劳动合同应当以什么样的形式订立?通过微信、短信、邮件甚至照片形式订立的电子劳动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二、 电子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风险:如果在非本人意愿、无意识操作失误、网络故障甚至黑客攻击的情况下,在外观上完成了订立、变更、解除、终止电子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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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三角律师事务所

中国首家以劳动人事法律服务为主导业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总部位于上海浦东陆家嘴金融贸易区,设有北京、苏州、深圳分所;

团队共有四十多名专职律师,为近两百家中外知名企业提供劳动法专项法律服务;

首席合伙人陆敬波,知名劳动法专家、讲师、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兼职仲裁员、上海财大、上海大学等四所高校的兼职教授。

陆敬波律师 新浪微博:http://weibo.com/ljblawy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