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加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出台的时间线是这样的:
最早见于2021年6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
第十九条:
“加强税收、住房等支持政策。结合下一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研究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
然后是李克强总理2021年8月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也再次确定了“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