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司法解释综述】
在《劳动合同法》出台之前,虽然各地对竞业限制有一些地方性的立法探索,但基本上以保护劳动者为主,实践中用人单位的竞业限制成本高、压力大、效果差,以至于有企业感叹“没办法玩”。尽管《劳动合同法》统一了竞业限制的期限、对象和待遇支付办法等规则,但挂一漏万,实践中仍然有非常大的理解分歧。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法释〔2013〕4号),从司法解释层面上对竞业限制进行了规范,相关规定对竞业限制的发展是一次巨大的转折。2022年的《劳动案件司法解释(一)》也只是对此前的司法解释进行了重述,对于竞业限制的相关规定仍然维持了原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