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人社部、最高院再次合作,联合下发了《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有关问题的意见(一)》(以下简称《意见一》)。虽然该《意见一》只是意见,不是司法解释,但文号是人社部发﹝2022﹞9号,因此属于部颁规章,具有法律效力。下发对象除了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外,还包括各高院,因此所有仲裁机构和各级法院都应当遵照执行。
人社部与最高院需要合作,因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一裁两审,事关双方。此前裁审不衔接,“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社会效果不理想。《意见一》是在总结各地裁诉衔接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立法,统一了理解和操作。虽然《意见一》主要规范的是程序问题,但也有实体问题,可以预见人社部和最高院还会陆续发布新的意见,相关实体问题的意见对用工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各用人单位需要高度重视,应当及时研究,以便跟进或调整新的用工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