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合规管理”在当今的企业治理中越来越重要,作为一种以合规风险防控为导向的公司治理体系,企业合规越来越成为企业经营必不可少的软实力。
虽然此概念早在2006年我国金融等行业就已出现,并随着对外开放的深入实施而逐渐借助外国的合规要求而精细化,但是合规本土化后一直面临着外界对于合规正当性的质疑:企业合规体系的建设,通常都需要付出相当多的直接成本和机会成本,难以迅速带来直接的经济收益。
有些企业不免认为“得不偿失”,即“合规高成本论”;而即便合规体系建立起来,也无法防止和杜绝所有的违法、违规和犯罪活动,那么部分企业不免质疑合规缺乏实际意义,即“合规无用论”。
两种论调所阐述的事实确实存在,那么合规管理就真如部分人所言是“一纸空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