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了《公司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简称“《修订草案》”),基本确定了本次修改《公司法》的方向标,预示着我国公司制度再一次大的改革。
本次公司法修改锚定“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产权保护”四大方向,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与资本市场的改革同频共振,形成良性循环。
在此背景下,完善公司资本、公司治理等基础性制度将企业合规治理带入一个全新的时代。
一、修订草案六大重点变化
(一)合规义务来源“广”化
2018年《公司法》第五条提到:“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修订草案》第十八条将“法律、行政法规”改为“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