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保华 专栏

社会法“非中心化”调整模式的思考
——新业态下劳动者权益保障的观念更新与制度调整

对于我国当前的政策导向,社会法理论表现出整体性的担忧,“老问题、老解法”、“新问题、老解法”构成主要观点,“非中心化”调整方式往往被学者视为有待治理的现象。我国学者普遍回避了“新问题、新解法”的研究。

互联网平台经济发展中的劳动者就业遇到的问题,受到社会各方关注,我国的制度调整中实际上提出了一种“非用人单位中心化”的调整模式,主要涉及三个方面内容:一是,我国当前以用人单位义务化为特点的劳动关系的确认模式只针对传统用工关系,主要涉及“昨日”的制度执行,强调的重点是严格执行,防止随意扩大;二是,合同的选择模式针对新业态从业关系,主要涉及“今日”的制度调整,在就业模式上,强调的重点是尊重劳动者选择;三是,非劳动关系的保障模式针对新业态从业关系,主要涉及“明日”的制度设计,强调的重点是建立一套非中心化或弱中心化的保障模式。这是一个层层递进的逻辑进路,也是相互配套的系统工程。对于我国当前的政策导向,社会法理论表现出整体性的担忧,“老问题、老解法”、“新问题、老解法”构成主要观点,“非中心化”调整方式往往被学者视为有待治理的现象。我国学者普遍回避了“新问题、新解法”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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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保华
中国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副会长

劳动法权威专家:中国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总干事、中国律师协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保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华东政法大学劳动法律服务中心主任。曾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论证和起草工作。

著名的研究学者:1987 年开始从事劳动法学研究以来,公开发表有关劳动法律方面的论著约400余万字。

丰富的实践经验:善于处理劳动法领域疑难案件,在兼任众多社会工作的同时还担任了强生、家乐福、上海市企业家联合会等数十家公司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经常应邀参加全国范围内各级法院及社会其他阶层的讲课,具有丰富的讲课经验,有极强的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