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泉劳动法工作室 专栏

用人单位的否认不是排除劳动关系成立的要件

“新业态”、“灵活用工”这些新名词近几年都有提出,且具有自主性、分散性的特点,对于根据传统行业持续性、固定性用工特点而设立的各项劳动权益保障方面的规定具体应当如何加以适用,已经提出了新的挑战。

2017年底,当时被称为“共享经济第一案”的“好厨师案”经由北京市三中院做出终审判决:维持了一审判决,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此案之所以在当时备受关注,不仅因为当年此类新就业形态下的劳动争议还不像这两年这么普遍,国内司法界对于此种情形下是否应当认定劳动关系以及何种情形下应当认定劳动关系的标准,不仅未形成统一认识,更鲜有先例可寻,同时还因为两级法院通过此案的判决正式向外界传达了一个明确的信号:劳动关系的认定具有法定性,即劳资双方无法通过双方的主观意思表示来排除劳动关系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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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泉劳动法工作室

胡泉律师简介

上海市众华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律师

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专家仲裁员

上海市浦东新区劳动保障学会理事

上海人事经理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

东方电视台陈蓉博客《劳动合同法》节目嘉宾

东方早报-劳动合同法速训营、市劳动保障学会、前程无忧、人才市场报、中华英才等特邀讲师

服务过的单位:韩国三星、联想集团、中国电信、中国电网、中国烟草、中国平安、汇丰银行、百联集团、百脑汇、百安居、白猫、老凤祥、三洋等等

“胡泉劳动法工作室”微信号:china-huqu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