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笔者处理各式各样的劳动争议中,也接触形形色色的用人部门的主管和经理,大到公司总裁小到工厂生产线领班,如果从员工关系或者员工管理视角,其秉持的价值观和思维方式迥异,有些令HR倍感欣慰,有些则令HR哭笑不得,到底什么样的主管最让HR或员工讨厌或喜爱呢?
一、甩手掌柜型
这种主管秉持一种价值观,即除了业务管理之外,涉及人的问题特别是特殊员工的处理,HR必须承担一切,HR必须帮助业务搞定“用人问题”,否则就是失职或能力不足。比如管理者对某下属不顺眼,HR你想办法把他打发走。HR如果不从,心里就会嘀咕“HR不就是要支持业务吗,否则请你干嘛”。这种类型的主管对员工关系的调处完全“避而远之”,出问题了直接甩锅HR。比如员工请事假,到底批不批呢,他也会请示一下HR,明面上是“请示”实则是“甩锅”。如果HR自觉受到“尊重”,后面就一直是“接锅侠”了。只要主管和员工一闹腾,主管直接让员工前往人力资源部报到,把HR部门当做劳务派遣公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