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小坤 专栏

深圳养老保险政策再解读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修订,将于2021年8月1日起施行。此次《养老条例》修订调整的内容比较重要,笔者就其中重点问题进行梳理解读,希望能够引起各方关注。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以下简称《养老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修订,将于2021年8月1日起施行。此次《养老条例》修订调整的内容比较重要,笔者就其中重点问题进行梳理解读,希望能够引起各方关注。

一、基数问题

《养老条例》第10条规定:“职工每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其上月工资总额”、“用人单位每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缴费基数的总和。”第43条(原为第48条)同时规定:“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为用人单位按月发放的劳动报酬。”这是深圳特色,是为了降低用人单位和职工成本,毕竟深圳社保基金不缺钱,所以没有以上年度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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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小坤
律师,法学博士,广东瀚诚律师事务所主任

广东瀚诚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学博士

著名劳动法专家:长达20年的劳动法从业经历,曾任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首席劳动仲裁员,深圳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员,参与众多法律法规的起草工作。现任深圳市总工会建设和谐劳动关系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

资深的从业经历:担任众多500强企业在华法律顾问,处理过逾千起劳动争议。

深厚的学术背景:法学博士,深圳大学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研究所研究员。

丰富的授课经验:主讲数百场劳动法规相关的培训与大型会议。

工作经历

彭律师是广东瀚诚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

彭律师担任众多知名企业法律顾问(其中包括平安保险集团、平安银行、华为、华强集团、粤港供水、华丝股份、长城国际、艾默生电气、雅达电子、深日油墨、柯尼卡美能达、埃赛力达、奥兰若、艾奕康、赛尔康、科博贸易、利丰采购、黛丽斯、爱斯福电讯设备等),处理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的,尤其是涉及劳动关系方面的各类法律问题,接受法律咨询并提供法律意见,审查修改起草劳动合同、内部管理制度及法律意见书等各类法律文件,代理客户在各级仲裁庭和法院参与劳动纠纷、合同纠纷以及知识产权纠纷等仲裁和诉讼活动,处理过逾千起劳动争议。

教育背景

彭律师拥有武汉大学法学博士、西安交通大学法学硕士及武汉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经济师资格、企业法律顾问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