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桂彬 专栏

五险一金改为四险一金?中国新医保法案六大亮点解读

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布《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拟合并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五险一金变为四险一金,新医保法究竟有何亮点呢?

根据《社会保险法》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建立全日制劳动关系的城镇职工可享受“五险一金”,具体指代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布《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医保法),拟合并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五险一金变为四险一金,新医保法究竟有何亮点呢?

亮点一:生育保险并入医疗保险

第十八条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照国家规定合并实施。

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妇女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通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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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桂彬
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汇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洪桂彬律师专长于公司法、劳动法与争议解决,同时熟知人力资源管理与用工成本实践(社保/财税),在跨区域员工关系治理、高管治理、竞业限制及商业秘密等领域有丰富的执业经验。2013年曾参与《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劳务派遣规定》《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修订)》等多部法规的立法专家讨论与建议工作,并为多家世界500强在华企业提供劳动关系综合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