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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玩笑还是秀下限?HR言论须有度

员工不当行为、企业品牌买单的事件时有发生,这些事件对企业的名誉损害无法估量,除了道歉和开除涉事员工,用人单位还需要敲响警钟,在事前就加强对员工言论的管理。

近日,在网络流传一张关于某公司HR在微信朋友圈发布的招聘截图,该HR称“招人,看上我哪个女同事,给我一份简历,我帮忙撩”,在评论区还补充到“给我简历,我甚至可以帮忙下药”,这一言论被曝光后引发热议。

随后,某公司道德委员会接到举报,受理进行调查。经过调查核实后,某公司在微博发布《关于网传某员工不当言论的声明》称,针对网传某公司招聘HR在个人朋友圈发布不当言论一事,经核实该言论确为当事人所发,其个人行为已严重违反公司关于“员工不得有侮辱性语言或不道德行为”的管理规定,公司对该员工给予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

对于该事件,有一些问题值得我们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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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三角律师事务所

中国首家以劳动人事法律服务为主导业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总部位于上海浦东陆家嘴金融贸易区,设有北京、苏州、深圳分所;

团队共有四十多名专职律师,为近两百家中外知名企业提供劳动法专项法律服务;

首席合伙人陆敬波,知名劳动法专家、讲师、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兼职仲裁员、上海财大、上海大学等四所高校的兼职教授。

陆敬波律师 新浪微博:http://weibo.com/ljblawy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