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小坤 专栏

《广东省劳务派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要点简析

《广东省劳务派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意见,此次《规定》有不少独到之处,要是能够明确派遣员工是否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是否具有无因单方解除权,将会更有价值。

《广东省劳务派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正在征求意见,笔者就其要点问题汇总并简析如下:

1、工会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已规定了派遣员工参加或组织工会的权利,《规定》再次体现,并强调“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不得拒绝”。这不算亮点,但对于因此而产生的工会费,用工单位是比较在意的;进而产生的问题是工会组织关系如何处理,毕竟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经常不在同一区域。《规定》对这些问题都没有涉及。

2、报告与备案制度。《规定》不仅规定了派遣单位30日内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告的制度(报告内容包括派遣劳动者个人资料及用工单位名称、工作地点、派遣岗位等劳务派遣情况),还规定了用工单位的备案制度:接受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超过20人且占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和接受的被派遣劳动者总人数10%以上的,应当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注意两者性质不同,而且主体也都不同。

3、限制派遣劳动者人数。《规定》限制用工单位滥用劳务派遣,其中规定:用工单位接受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不得超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和接受的被派遣劳动者总人数的30%。虽然在国内不算创新,但至少提供了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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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小坤
律师,法学博士,广东瀚诚律师事务所主任

广东瀚诚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学博士

著名劳动法专家:长达20年的劳动法从业经历,曾任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首席劳动仲裁员,深圳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主任;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员,参与众多法律法规的起草工作。现任深圳市总工会建设和谐劳动关系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

资深的从业经历:担任众多500强企业在华法律顾问,处理过逾千起劳动争议。

深厚的学术背景:法学博士,深圳大学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研究所研究员。

丰富的授课经验:主讲数百场劳动法规相关的培训与大型会议。

工作经历

彭律师是广东瀚诚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

彭律师担任众多知名企业法律顾问(其中包括平安保险集团、平安银行、华为、华强集团、粤港供水、华丝股份、长城国际、艾默生电气、雅达电子、深日油墨、柯尼卡美能达、埃赛力达、奥兰若、艾奕康、赛尔康、科博贸易、利丰采购、黛丽斯、爱斯福电讯设备等),处理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的,尤其是涉及劳动关系方面的各类法律问题,接受法律咨询并提供法律意见,审查修改起草劳动合同、内部管理制度及法律意见书等各类法律文件,代理客户在各级仲裁庭和法院参与劳动纠纷、合同纠纷以及知识产权纠纷等仲裁和诉讼活动,处理过逾千起劳动争议。

教育背景

彭律师拥有武汉大学法学博士、西安交通大学法学硕士及武汉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经济师资格、企业法律顾问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