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徐急了 专栏

多处任职多处薪,那是不是还要多处税呢?

“一个人能否多处任职,取得多处薪金,又该怎么扣税?”这里我们争取一次性把问题讲清楚。

作为一位粗通薪税的砖家,回答各种稀奇古怪的问题是常事,其中被问得最多的一个问题大概是:“一个人能否多处任职,取得多处薪金,又该怎么扣税?”每次还没来得及回答,斜刺里总会杀出一人(斜刺里估计藏了很多人),振振有词地回答,当然不行了,一处劳动关系,其他的都必须是劳务关系,那么一处工资薪金,其他都必须是劳务费……每次老徐都要哭笑不得,后续解释半天。

这里我们争取一次性把问题讲清楚,未来再有问题,老徐统一把文章链接一发,省去口舌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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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徐急了

知名的社税改革专家、企业薪税管理专家,社税政策研究应对知名讲师、顾问,最早提出“有限合规”的概念,并帮助多家知名企业以“既要合规,更要生存”为指导思想,落地社保、个税筹划,企业平台化转型方案,在合规的前提下,有效降低用工成本。


他同时是PEO普岩的创始合伙人,在咨询、培训行业有超过18年的经验,历经国企、民企、外企的管理岗位。参与并领导过成本优化、转型升级等众多企业咨询落地项目。对组织变革、风险管控、人力成本优化有丰富的经验与系统的方法论。他率领团队举办过近千场专业会议与培训课程,服务过近千家跨国公司。


他的专栏《老徐急了》被业内人士评价为社税改革应对的必读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