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撤场,支付N+1的补偿金就可以遣散员工吗?
公司项目撤场,是否可按N+1的标准支付员工补偿金后直接遣散员工?如日后成立一家新的外资物业公司接项目,会招聘部分现有人员,是否存在风险?
A物业公司目前为两个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其服务的B小区正在成立业委会,假设B小区业委会成立后不与A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该公司在B项目上的员工要全部遣散,A物业公司与员工签订的是标准工时制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员工的劳动合同均未到期,该公司向笔者咨询以下两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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