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新战 专栏

入职登记表能视为劳动合同?41地74份判决解码真相!

实践中,如录用通知书、入职登记表、录用审批表等,已经具备了劳动合同的各项要件,明确双方劳动关系和权利义务,具有了书面劳动合同性质的,则该文件是否可以视为双方的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之间签署的其他有效书面文件,如录用通知书、入职登记表、录用审批表等,已经具备了劳动合同的各项要件,明确双方劳动关系和权利义务,具有了书面劳动合同性质的,则该文件是否可以视为双方的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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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新战
知名劳动法讲师

郑新战老师,知名劳动法讲师、企业用工管理专家、企业用工测评专家、国家二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人力资源法务咨询师、北京市汉威(深圳)律师事务所外聘专家。

长期不断致力于全国劳动政策(法律法规、制度、流程等)与人力资源六大模块儿研究与实务应用工作。擅长用工体系测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运营、用工流程管理、工时管理、表单应用、工伤纠纷/待遇核定、各类人事管理制度、协议的撰写及劳资纠纷的预防与处理争议调处等诸多领域。熟知各地区劳动争议裁诉规则、司法口径,具有丰富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及裁员方案制定经验,全国范围内协助给企业妥善处置各类劳动争议案件数百件,也曾经在微信公众号“劳动法库”、无讼阅读、威科先行等法律人平台发表“劳动人事争议疑难问题点全国司法实践梳理与汇整”系列文章几十篇。

当前郑新战老师研究并开发应用的法律法规检索五步法、和谐劳动用工ISO体系构建、劳动人事争议疑难问题点全国司法实践梳理与汇整、人力资源法务常用数据计算工具、人力资源法务标准化等成果赢得了越来越多的劳动法律界同仁的信赖与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