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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今天起 劳动争议案件应该这样判

为了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本文中,笔者对《新解释一》逐条研读后,重新认识和审视一下它确定了哪些新的裁判规则。

举世瞩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今天正式实施。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贯彻实施民法典,全面完成司法解释清理和首批司法解释新闻发布会,宣布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116件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其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废止了自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以来发布过的四个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同时,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为了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就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此番“废四立一”,从2021年开始,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司法裁判标准就要适用这个新规则《新解释一》了。而在新形势、新的裁判规则下,无论对于未来劳动争议的诉讼结果,还是对于广大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合规标准,都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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