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桂彬 专栏

一句“屌丝”丢了饭碗,如何看待劳动者因言获罪?

近日,小米集团清河大学副校长王嵋关于“得屌丝者得天下”的言论激起网友热议。随后小米表示王嵋主动请辞对此负责。假使事件中的当事人拒绝辞职,小米公司又能否因为一句“得屌丝者得天下”而选择解除劳动合同呢?

原文标题:《一句“屌丝”丢了饭碗,劳动者如何避免因言获罪?》

近日,在中国领先企业人才发展论坛上,小米集团清河大学副校长王嵋表示,小米认为未来的天下,得屌丝者得天下,得年轻人得天下。上述言论随后激起网友热议,吐槽声音不断,不少小米用户感觉受到了冒犯,有网友评论称:“年轻人≠屌丝,我有一种被侮辱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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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桂彬
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汇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洪桂彬律师专长于公司法、劳动法与争议解决,同时熟知人力资源管理与用工成本实践(社保/财税),在跨区域员工关系治理、高管治理、竞业限制及商业秘密等领域有丰富的执业经验。2013年曾参与《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劳务派遣规定》《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修订)》等多部法规的立法专家讨论与建议工作,并为多家世界500强在华企业提供劳动关系综合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