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以下简称《试点方案》)发布后,深圳迅速行动起来。2020年10月29日深圳人大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特殊工时管理制度展开了初步探索,将草案所规定的“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特点不能实行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制度且符合特殊工时制度实行范围,经集体协商实行不定时或者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的,可实行告知承诺制。”调整成了“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特点不能实行法定标准工时制度且符合特殊工时制度适用范围,经协商实行不定时或者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的,可以实行告知承诺制。”这一调整虽然仍有商榷空间,但至少是一次有益的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