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昊斌 专栏

员工手持“继续履行”判决返岗,HR还能怎么办?

员工手持“继续履行”判决返岗,HR应该如何应对?本文中,笔者从员工诉求和心理方向着手,在设计规则和操作方案上给予HR一些实操建议。

案例

遇一上海案例,某员工原在长宁区工作,后公司要求其去浦东区工作,工资待遇不变,员工不接受,遂天天在原岗位报到。数天后公司以员工对新工作岗位构成旷工为由进行违纪解除。员工诉继续履行,仲裁一审皆胜诉。一审之后公司未再上诉。于是员工目前天天到长宁区来上班。而事实上该处已经没有了员工工作岗位。

员工已经胜诉归来,员工每天在公司里上班,这种状态,对于公司的管理,造成了严重的挑战。公司管理权威被挑战,势必会削弱管理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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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昊斌
北京市联拓律师事务所创始人,现任主任

10余年从业经历,曾被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北京电台、中国青年报、最高人民法院报、新京报、北京晨报、北京晚报、信报等各界媒体广泛采访和报导。

多次受中国教育电视台邀请,登台讲授《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受北京电视台邀请,讲授、跟踪解析劳动合同法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和变迁。

承办多起具有社会影响的案件,包括全国首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案、全国首例人事争议案、首例违法辞退后继续履行案等,受到各界媒体与电视台的追踪报导。

具有丰富的非诉工作经验,先后为北京近千家企业提供服务。曾任英大传媒出版集团、诺和诺德、默克雪兰诺、博士伦、思源集团、中国金融在线等国内百家大型企业的常年性劳动关系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