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斌 专栏

随意退回劳务派遣员工的法律后果

有的用工单位对劳务派遣员工稍不满意,就随意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公司。这样做真的没有风险吗?

简述

目前,有的用工单位对劳务派遣员工稍不满意,就随意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有人说,劳动法律法规中,只有恢复劳动关系的规定,而没有恢复用工关系,即劳动者继续回到原工作岗位的规定。而在劳务派遣员工被退回无工作期间,只能拿最低工资,所以劳务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果真如此吗?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相关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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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斌
劳动法专家

周斌(阿斌),劳动法专家,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杂志主编,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博“上海12333”负责人,资深劳动法专栏作者。

2008年起在《人才市场报》每月点评劳动争议典型案例,2011年他在《劳动报》上的劳动法专栏文章获得第二十届上海新闻奖。

他是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劳动保障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浦东新区劳动保障学会理事,兼任上海合拓企业管理公司《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主讲教师、上海市总工会培训中心《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教师、上海市劳动保障学会《人事上岗证书》培训教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人力资源法务咨询师》培训教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