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三角律师事务所 专栏

民法典与女职工管理

《民法典》对于企业劳动人事用工,尤其是女职工管理带来什么影响,本文将为各位读者试作分析及展望。

引言

《民法典》的第五编“婚姻家庭编”中针对因婚姻及家庭所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明确了一系列相关规定,其主要内容来源于原《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在照搬原《婚姻法》第二条前两款的同时,却删除了第三款“实行计划生育”之内容,据此我们可以解读出什么信息,今后又会对于企业劳动人事用工,尤其是女职工管理带来什么影响,本文将为各位读者试作分析及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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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三角律师事务所

中国首家以劳动人事法律服务为主导业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总部位于上海浦东陆家嘴金融贸易区,设有北京、苏州、深圳分所;

团队共有四十多名专职律师,为近两百家中外知名企业提供劳动法专项法律服务;

首席合伙人陆敬波,知名劳动法专家、讲师、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兼职仲裁员、上海财大、上海大学等四所高校的兼职教授。

陆敬波律师 新浪微博:http://weibo.com/ljblawy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