冼武杰 专栏

终于搞懂了!公司搬迁,员工不去,要给经济补偿吗?

公司搬迁属于公司经营自主权的范畴,无需征得员工的同意。但是,如果公司决定搬迁之后,要求员工随迁,员工能不能拒绝去新办公场所上班?此时公司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呢?

一、公司搬迁属于公司经营自主权的范畴。

不管是公司的被动搬迁,比如:深圳市为了治理环境污染,很多制鞋厂从深圳市搬迁到河源市。

还是公司的主动搬迁,比如:恒大公司把总部从广州市搬迁到深圳市。

公司作出的上述搬迁决定,均属于公司的经营自主权,只要公司自己决策就可以了,无需征得员工的同意。

不能说,员工不同意搬迁,公司就不得搬迁,这个在情理上是说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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冼武杰
广东华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1998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2000年起开始执业,现为广东华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劳动法律事务部负责人,深圳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家库成员、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五庭仲裁员,系多年兼职仲裁员办案冠军,2012年被评为优秀兼职仲裁员。